199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将互助献血认可为无偿献血的一种方式,近几年在“血荒”局面下,互助献血的方式开始在全国各地启动和推广。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平诊患者和择期手术患者,经治医师应当动员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或者动员患者亲友献血。 根据《献血法》规定,目前全国各地都为无偿献血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制定了不同比例的免费用血政策,北京、上海、青岛等城市保障持有无偿献血证的人“优先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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