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通讯员 胡晓剑 赵志峰 记者 刘铭) 高唐一男子冒名骗取贷款,先后冒用27人的名义骗贷23次,涉案金额8万多元。 8月1日,高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走访中,接到清平信用社工作人员报案称,清平镇刘某以建厂的名义骗取贷款,逾期未还。民警走访调查得知,刘某自2005年7月开始,先后23次冒用他人身份骗取贷款,其被冒用的人数达27人,骗取贷款数额高达81000元之多。 据民警介绍,刘某将骗取的所有贷款没有用在厂房建设上,而是全部挥霍一空。贷款到期后,清平信用社工作人员多次催收,刘某以他人身份贷款为由拒不归还,给信用社造成重大损失。 8月7日,在证据面前,刘某承认了伪造、盗用他人身份骗取贷款的事实,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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