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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30多人命丧“钻护栏”
交警呼吁广大市民:扎好“心中的那道安全护栏”
  • 2012年08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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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泺源大街上的“高脚护栏”将换成低矮护栏。 本报记者 邱志强 摄
  今年4月,历山路上已更换上低矮护栏。(资料片) 本报记者 徐延春 摄
    本报记者 董钊
  如今的省城,在车流涌动之下,高高架起的护栏不能阻挡个别钻护栏者的脚步,据不完全统计,从2002年至今,济南市区内因翻护栏过马路被机动车撞死的行人不下30人,被撞伤者则达300多人。为此,交警呼吁广大市民,尽管强制物理隔离的方式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大家扎好“心中的那道安全护栏”是根本。
高护栏难阻行人“开小门”抄近道
  8月8日下午,时值交通晚高峰,泉城公园北门附近,虽然通达南北的过街天桥近在眼前,但是就在这座天桥下向东约50米的距离,一名男子看到东边路口亮起直行红灯,快速横向跑过机动车道,身手矫健地翻过一米多的护栏,南侧东行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急忙鸣笛示意。
  在路口间距相对较长的经十路上,类似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因此引发的惨剧也不断上演。就在今年6月19日晚9点左右,在经十东路奥体中心附近,一辆越野车将一名横穿护栏的民工撞伤。
  记者发现,由于一些人认为穿越马路耗费太长的时间,经十路上多处护栏被开了“小门”,在医院、高校等人员密集单位的大门附近,一些道路的中央护栏被掰弯。
  “可能有人觉得绕马路不方便,就想办法在路中间‘开了门’。”8日,一位市民站在经十路上,谈到钻护栏“通道”的存在,不无忧虑。
  “如果上马路执勤,看到有人在大老远翻护栏,跑过去劝阻根本来不及。”济南市交警支队历下大队民警李晓斌说,尽管偶尔遇到会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但也只能是在行为发生的前后,万一出现意外为时已晚。
10年30人“钻进”死亡之门敲响警钟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2年至今,济南市区内因翻护栏过马路被机动车撞死的行人不下30人,被撞伤者则达300多人。“如果人人都能够遵守交通规则,这些事故本可以避免。”采访中,一位民警向记者表示。
  据介绍,目前济南市道路上的大多数护栏设置长度不超过300米,部分超长护栏也设置了通行缺口,缺口处还划出了人行横道斑马线,安装了简易信号灯,提醒过往车流礼让行人。
  有关人士表示,在主干道设置护栏,不仅能够大大降低横穿马路行人的被伤害率,还能确保交通畅通,因此这些护栏也被称为“生命的护栏”。
  交警提示,有关部门将会根据交通需要,随时调整护栏设置,增设人行过街天桥,希望市民能够主动了解相关常识,遵法出行。
交警呼唤市民“心中的安全护栏”
  “强制的物理隔离方式虽然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并不能完全杜绝行人随意穿越马路现象的发生。”山东交通学院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教授蔡志理认为,要杜绝随意横穿马路现象的发生,最根本的还是要交通参与者增强文明交通意识。
  近日,在济南市街头,一批新式护栏相继在历山路、洪楼西路、纬一路等多处亮相,目前已经安装近5000米。相较于之前的旧式护栏,此类护栏较矮,外观上最明显的区别是配有反光道钉。
  “随着人们交通文明意识的增强,不再单纯依靠护栏高度来限制行人违法穿越马路。”交警部门表示,经过先期试验,这些新安装的护栏并没有加剧行人乱穿马路现象的发生。为此,交警呼吁,尽管护栏能起到一定的隔离作用和安全效果,但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观念的提升更为重要,大家扎好“心中的那道安全护栏”才是最根本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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