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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餐馆分级为何只见“笑脸” |
□牡丹区对首批47家餐饮单位进行动态等级评定,12家不合格单位却不在公示名单□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牡丹区分局相关负责人称,未公布是为不影响这些餐饮单位经营 | |
- 2012年08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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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8月8日讯(记者 董梦婕) 近日,牡丹区对首批47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后,将35家通过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名单通过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牡丹区分局网站进行公示,12家未能通过评定的餐饮单位则暂未公示。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会在未通过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店内显著位置张贴带有“整改中”字样的标志。 “餐饮单位动态等级评定每3个月一次,未能通过评定的餐饮单位将被张贴带有‘整改中’字样的标志,并重点督促他们进行整改。”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牡丹区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宋连军说,因评定周期短,“下次评定时这些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状况就能有效改善,为了不影响其经营,暂时没有对这些单位进行公示”。 据了解,不少市民对看“脸”吃饭并不放心,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监管力度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今年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牡丹区分局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工作,评定中根据检查评分确定不同的等级,不少餐饮服务单位都因为操作间卫生状况、餐饮设备投资少等问题丢了分。 宋连军介绍,牡丹区12家未能通过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中,有部分是存在环境、关键项不达标等问题,有部分是单位法人更换、停业中或开业不到3个月等,未达到参与评定的客观标准。而针对后者,根据《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这些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本次检查动态等级”标识处要被张贴“待评定”字样。 另外,宋连军表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正统一制作,将陆续发放到各餐饮服务单位。根据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未经监管部门允许,不得摘下或遮盖。拒绝悬挂或张贴、遮盖公示牌,或故意违反分级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实施重点监管,并在新闻媒体或各级监管部门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相关链接 对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是为让市民吃得放心 根据《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量化等级分为年度等级和动态等级,餐饮单位动态等级评定每3个月评定一次,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年度等级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12个月期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的评定结果都将制作等级公示牌悬挂或张贴在餐饮服务单位醒目处。 全面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后,市民外出就餐时只看“脸”就能直观地了解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状况。 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上看到,动态等级评定项目有9大项58小项,主要包括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对评定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违反《食品安全法》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餐饮服务单位,不评定动态等级。 谁为市民餐饮安全负责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牡丹区分局对首批47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结果12家单位未通过评定。但在公布的名单中,只有35家通过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未通过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并不在这个对外公示的名单中。 对此,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牡丹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未公布这12家单位的名称,是因为评定周期只有三个月,是为了不影响这些单位的经营。 难道为了不影响这12家餐饮服务单位的“饭碗”,就可以不顾市民的“饭碗”安全吗?谁又该为咱市民的“饭碗”安全负责? 查不到这12家未通过评定的单位名单,市民心中只会有更大的疑惑,只可能在更大的范围“猜疑”不合格的餐饮单位,而在就餐时也会更加不放心。这对市民无益,对餐饮服务单位的长远发展更是不利。 在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等级公示”名单中,就有15家餐饮单位不符合要求而不予评定,并被要求整改。同时,这些被要求整改的单位的名称、许可证号、地址等相关信息,打开名单即可看到。 《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就明确指出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进行量化分级,是为了“增加社会监督透明度,保障消费者权益”。 但,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牡丹区分局公布的名单,透明度何在?消费者权益又如何得到真正保障? (张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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