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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要发票,可给你瓶饮料” |
市民质疑这种变相不给发票的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给发票涉嫌偷税,市民可举报 | |
- 2012年08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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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8日讯(记者 张凯) 不少市民在吃饭后会向饭店索要发票,但市民张先生索要发票时却被告知,不要发票可获赠饮料或者其他小礼品。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商家以上行为涉嫌偷税,市民遇到此情况可举报。 日前,市民张先生和几个朋友到渤海六路一家饭店吃饭。吃完后,张先生向饭店索要发票,却被饭店工作人员告知如果不要发票可赠送饮料一瓶,或者其他小礼品一件。 “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以前都是直接给发票,或者说没有发票了。”张先生说,这种变相不给发票的情况他还是第一次遇到,经过询问朋友他才知道,这样的事情在各个行业都普遍存在,“这应该是偷税行为吧。” 8日,记者来到了市民张先生反映的这家餐饮店。对于不开发票的行为,饭店工作人员解释说,当时店里的确没有发票,所以询问消费者是否可等几天再拿,并给消费者提供饮料补偿一下,但是事后只要消费者来索要发票,他们一律提供。 记者了解到,市区不愿意提供发票的饭店还不少。大部分饭店不会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消费者索要时,有的以没有发票拒绝,有的则要表示要先给收据,也有部分商家会用小礼品或者饮料和消费者商量不要发票。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消费后,商家应无条件提供发票,否则就有偷税漏税的嫌疑。如遇到商家拒绝提供发票的情况,消费者可拨打12366进行举报,“用小礼品替代发票的行为是涉嫌偷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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