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8月8日讯(见习记者 丁彤) 8月1日起《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技术资质。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等内容。 7日记者走访了枣庄市区家电维修市场发现,家电维修店多为个体户的小规模经营模式,走访过程中记者并没有在维修店里看到收费标准明细。随后记者以家中空调不制冷为由,先后在4家家电维修店询价,维修人员给出的价格却在80到200元不等。 记者又询问一家家电维修店的师傅是否有家电维修资格证书,自称李师傅的人告诉记者,“给空调加氟不是什么技术活,我肯定包你满意。”记者连续询问多位家电维修工是否有职业资格证,他们均避而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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