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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黄绿标”,汽车不能上路
省城“十一”前启动机动车环保检验,目前收费标准尚未出台
  • 2012年08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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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推出的环保黄绿标。(资料片)
  本报济南8月9日讯(记者 刘红杰) 从济南市环保局获悉,省城济南今年10月1日之前将正式启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合格的机动车将张贴环保标志“黄绿标”。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试运行阶段,车辆的环保检验暂不收费。
  济南作为省会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较大,截至2011年底,已达131万余辆,且增长势头不减,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通过定期检验后核发绿色和黄色环保标志的方式,正确区分高排放车辆,有针对性地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加速黄标车淘汰,从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目前济南市已进入试运行实车检验和实标核发阶段,机动车所有者或者驾驶员可以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即与安检周期同步),持机动车行驶证及注册登记证书,自愿到环检机构进行环保检验。经排气污染检测合格的,对符合国I标准(含)以上的汽油车和国III标准(含)以上的柴油车,核发绿色环保合格标志,对其他符合出厂时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合格标志。经排气污染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环保标志。未取得“黄绿标”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将被处罚。
  截至目前,济南市已有10家机动车环保检验社会化机构取得省环保厅资质认可,每个县(市)区各有1家,除章丘市是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毗邻建设外,其他均依托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建设,可最大限度方便广大车主,并基本满足全市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需要。另有2家已完成建设,经市级预审后上报省环保厅申请资质认可。同时市环保部门建成了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控信息系统,实现了数据、视频实时传输和远程监控,可有效防范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发生。
  据介绍,由于试运行期间检验设备、检验软件和监控系统都需要进行调试,而且目前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物价收费标准尚未出台,试运行期间不要求必须进行环保检验且环保检验暂不收费。
  据济南市环保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济南市环保、公安、物价等部门正进行各项准备工作,计划根据试运行开展情况,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在全市正式启动,且最迟时间不会超过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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