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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评报◥◥
  • 2012年08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时间有错误
  7月30日B4版《是医患纠纷还是刑事犯罪?》第二部分“总难确诊的腿病”第二段:“早在2010年9月,李禄就带着李梦南到哈医大一院看腿病了,而不是医院对外说的2010年4月。”据推测,医院说的应该是“2011年4月”。本部分第六段开头“2011年4月份,李禄和李梦南又一次来到哈医大一院”,看病后,医生给开了“类克”,但是第九段首句“2010年4月25日,李梦南打了第一针‘类克’”,感觉时间有错误。联系全段内容,第九段首句时间应该是“2011年4月”。 
       读者 文芳
  感谢读者的细心。经核实,第二次看病时间的确是2011年4月而不是2010年4月,因我的疏忽给读者造成的困扰和误解表示歉意!
       记者 廖雯颖
滨州的哥?
  8月4日A8版《无证驾驶+酒驾+毒驾》副题“滨州一的哥出奇大胆令人震惊”,据文中第二段:“8月2日晚,东城区交警大队民警在黄河三路渤海八路路口拦住一辆车牌号为‘冀RTH920’的可疑出租车……经检测,驾驶员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进一步查证,高某所持有的驾驶证已经注销,属于无证驾驶营运车”。这名所谓“的哥”驾驶的是一辆河北牌照的可疑出租车且所持有的驾驶证已经注销,只是在滨州被当地交警查获,副题将其称作“滨州一的哥”值得商榷。
       读者 刘学英
  驾驶司机是滨州人,家就在滨城区住。经再次与交警联系核实,这名司机所驾驶的“冀”牌出租车属于他人,而他本人也的确是出租司机,所以才称他为“滨州一的哥”,但我在原文中未写清楚,以致引起读者误解,致歉。
       记者 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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