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9日(见习记者 李榕 通讯员 李根富) 8月份是应届毕业生就业高峰期,很多毕业生在就职时,签约单位却无法为其缴纳职工各项社会保险。8月9日,记者从德州市人社局了解到,目前,驻德州高校大学毕业生以及在德州就业的,需要先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减员手续,才能按职工身份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德州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毕业生在毕业后如果没有将在大学期间参加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减员,入职的新单位为其办理社保时,社保信息系统会显示其曾经参加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无法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加入工作单位集体户。 工作人员解释说,大学生在入学时即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和德州市职工医保同属社会保险,在现有社保系统中属不同参保人群的并列险种,参保人只能选择参加其中的一种。目前,驻德州高校大学毕业生以及在德州就业的,需要先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减员手续,才能按职工身份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为方便参保大学生办理减员手续,德州市社保中心建议参保大学生与学校联系,以年级、系、班为单位,由学校经办人统一办理。社保中心居民医保办开设了63号和64号两个减员窗口,确保大学生减员业务的快捷、畅通。 据了解,办理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员手续业务可以由参保人本人或家属代办;也可以学校(年级、系、班)为单位统一办理。 办理所需证件 办理减员手续时,参保学生本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家属代办停保、销卡手续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参保学生身份证原件;以学校(年级、系、班)为单位统一办理注销手续,需提供学校介绍信(加盖公章)、含减员学生正确身份证号码的纸制名单及EXCEL电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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