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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标志“4日”改成“14日”
民警:变造保险标志罚款2000元
  • 2012年08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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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8月9日讯(记者 曹剑 通讯员 张侠) 一司机在保险标志上用钢笔加了一画,有效期从8月4日推迟到14日。9日上午,交警在天烛峰路发现这辆有问题的车。警方说这种情况要罚款两千。
  9上午9点,交警景区大队勤务三中队在天烛峰路上梨园路段开展移动测速整治,一辆由南向北的白色轿车引起民警注意。这辆车速度不快,驾驶员看见交警后突然加速。交警拦下轿车检查,驾驶证和行车证都没发现,挡风玻璃右侧的保险标志有改动痕迹。
  保险标志到期时间2012年8月14日,“14”的“1”像是钢笔写后加的,明显是造假。交警上网查到,该车保险到期时间为2012年8月4日。驾驶员承认涂改了标志,因为手头紧张,暂时换不起新保险。
  民警说,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罚款2000元,且要暂扣车辆。因车上有小孩,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让他们先开车回家等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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