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9日讯(通讯员 黎志超 见习记者 赵树行) 为赚取每吨30元至90元的污水补贴“运费”,竟帮助化工企业将污水倾倒至滨城区秦台干沟河道内,8月7日,涉嫌污染环境的五名犯罪嫌人被滨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记者了解到,去年10月底,犯罪嫌疑人都某、游某、郭某、刚某、苏某为谋取不法利益,主动与滨州市区内两家化工企业联系,称可以帮助处理污水,厂方即以每吨污水补贴“运费”30元-90元不等。都某等人利用两辆挂假牌照的废旧大罐车,趁夜色掩护之际将污水运出厂外,倾倒于滨城区秦台干沟河道内。 今年4月份,环保部门将一辆正在倾倒污水的罐车司机抓个正着。6月7日,犯罪嫌疑人都某等五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查,自2011年10底至2012年6月初,都某等五人先后共将2万余吨企业生产高浓度酸性废水、高浓度碱性废水倒入该河道,致使该河道水质严重超标,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滨城区检察院受理审查该案后认为,五名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规定,将企业生产污水倾倒在滨州市滨城区秦台干沟河道内,造成严重污染事故,致使直接经济损失达上千万之巨,涉嫌污染环境罪,决定对都某等五人批准逮捕。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侦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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