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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拟出台
“退耕还湿”生态补偿政策
  • 2012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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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8月13日讯(记者 郭静) 13日下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听取了省政府、省发改委等关于南水北调工程水污染防治、治理等工作情况的汇报。报告称,山东省辖内南水北调入输水干线的20个支流断面仍有2个不达标。为达目标,我省拟出台“退耕还湿”生态补偿政策。
  据山东省环保厅的汇报材料称,目前按照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指标评价,入输水干线的20个支流断面除1个断流外,仍有2个不达标。南四湖湖区居民大量生活垃圾和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湖滩地、河滩地施用的大量农药和化肥造成湖区总氮、总磷超标。调水沿线部分城区污水直排环境,据初步调查,目前调水沿线9市(含县城)建成区有污水直排口149个,每天直排环境的污水量达76.4万吨。此外,调水沿线分布有较多的化工企业和涉重金属风险源,危险化学品船舶运输监管有待加强。
  为了达到2012年底前南水北调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的目标,省发改委将配合省环保等部门搞好调研,积极探索建立南水北调沿线生态补偿机制,引导“退渔还湖”和“退耕还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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