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防空防灾警报的发布程序,孙国利介绍,战时防空警报的发放命令是由市最高指挥机关下达,平时灾情警报的发放命令由市政府下达。“平时的灾情警报发布程序非常严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也可以使用人防警报设施。” 孙国利说,利用人防警报设施发布灾情需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发放灾情警报信号;需用人防电声警报器播放相应救灾知识的部门,应提前做好录音带、录音碟等交给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人防警报设施时,必须报市、区(县)人防主管部门同意,在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并做好灾情警报发放记录。 而涉及到跨市行政区划的严重或特别严重灾情预警信息,预警指令由省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通知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再由各相关地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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