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明执法新规出台 规范执法言行举止
  • 2012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8月13日讯(见习记者 姜斌 通讯员 周洪光) 13日,记者从淄博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与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和市文明办联合出台了《淄博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语言和仪容仪表都做了详细规定。
  淄博市政府法制办周科长说:“政府行政执法人员的言行举止,关系市民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所以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既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又要文明执法、以人为本、热情服务。”
  据了解,市及区县政府法制部门也将建立文明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网址等,受理有关投诉举报事项。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