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3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蹇振) 花38元从夜市上买的防晒衣不但不防晒,还使自己的胳膊长满了痱子。近日,赵女士向淄川区消保委投诉,但因无购物凭证,消保委无法受理调解。 淄川柳泉小区的赵女士说,因为上班途中骄阳直射,她都穿着买来的防晒衣,穿了五天后,赵女士发现这件衣服不但不防晒,还使自己的胳膊起了痱子,便去夜市找卖主,但卖主已不见踪影。她便来到淄川消保委咨询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消保委工作人员认真查看了赵女士购买的防晒衣,发现该服装是一种类似雨衣的半透明面料,无生产厂址、厂名,更没有标注防晒参数,在购物时赵女士也没有索要购买凭证。对于这种投诉主体无法确定的纠纷消保委无法受理调解。 淄川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防晒衣时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不要被各种花哨宣传所吸引,盲目购买;二是确实需要购买防晒衣时要先看服装标示上的防晒参数;三是最好到正规的商店购买,不要购买“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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