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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否认“六条限令”
  • 2012年08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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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有业内人士爆出,广电总局近期将对电视剧提出六条意见:革命历史题材要敌我分明;不能无限制放大家庭矛盾;古装历史剧不能捏造戏说;商战剧需要注意价值导向;翻拍克隆境外剧不能播出;不提倡网络小说改编,网游不能改拍。因为传闻的这“六条限令”几乎涵盖了收视率较高的所有电视剧品类,电视圈一下子炸开了锅。然而,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副司长王卫平近日在出席华策影视的恳谈会时,明确表示“六条限令”是子虚乌有。
  王卫平称:“制作业经历了这么多年的成长,明显成熟了,前段时间媒体讹传所谓总局关于电视剧创作的‘六条限令’,怎么可能呢?总局不可能出台这样的禁令。但我感兴趣的是,在网络热炒的同时,绝大部分制作人并没有加入讨论当中,这说明我们的制作机构还是理性的。在这点上,网络和媒体要有自己正确的判断力。” (覃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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