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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泡澡半小时,人死了
让醉酒客人进门,洗浴中心赔了5万元
  • 2012年08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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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4日讯(记者 张焜 通讯员 刘楠)男子酒后到洗浴中心洗澡,在搓背时猝死。虽然该洗浴中心有提示酒后不能洗浴,但法院仍判决该洗浴中心赔款近5万元。14日,审判人员告诉记者,这主要是因为洗浴中心没有阻止酒后洗澡现象发生,应按过错程度进行赔偿。 
  2010年11月中旬的一天晚上11点多钟,市民李先生和朋友在酒店吃完饭后,来到潍坊一家洗浴中心洗澡。大约半个小时后,李先生来到搓背处,趴在床上,要求搓背师傅帮忙搓背。 
  搓背王师傅老远就闻到了李先生身上的酒味,走近时,发现李先生的神色不对。很快,李先生出现了失禁的情况。王师傅忙通知了值班负责人。负责人拨打120求救,但当晚李先生的生命还是没能被挽救。
  事发后,李先生的家人将洗浴中心告上法院,认为洗浴中心方没有尽到必要的谨慎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应赔偿20万元。 
  而洗浴中心方认为,他们在场所内张贴了多处提示,明确谢绝客人酒后洗浴,而且发现客人喝了酒也会当面拒绝。他们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 
  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根据医学常识,一般人在饮酒后,皮肤血管扩张,血流加快,热水容易刺激大量血液短时间内从内脏转移到体表,脑、心、肾等重要脏器会因此出现缺血缺氧,以造成猝死。李先生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危险性,对酒后洗澡造成的后果应该负主要责任。但是,事发地的洗浴中心经营业务多年,仅仅在局部张贴警示,并没有积极阻止醉酒顾客进入,对李先生的猝死存在一定过失。 
  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洗浴中心方的过错程度,法院酌情判决赔偿了李先生死亡造成的实际损失的10%,即近5万元人民币。 
  13日,审判人员告诉记者,不少市民喜欢醉酒后去洗浴中心冲澡放松,而洗浴中心为了盈利,对此采取了放任的态度。该案提醒市民及各公共洗浴地点,千万注意相关安全问题,生命远远要比赔偿金贵重得多。
客人酒后骑车被撞身亡 主人跟踪保护却没防住“万一”,结果赔了1.2万多元
  请客吃饭,客人醉酒后,不少市民会千叮咛万嘱咐回家路上要小心,市民李先生更是跟着酒后骑车回家的客人想沿途保护,但客人还是不幸被车撞倒身亡。结果赔了1.2万多元。
  2010年5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市民李先生邀请刘先生等30多位同事聚会,由于一些同事的劝酒,刘先生喝得有点多。饭后,刘先生要骑车回家。李先生见他喝得太多,就力劝其留宿,等酒醒了再说。可刘先生怎么也不听,无奈之下,李先生急忙找来朋友,骑摩托跟在刘先生身后,想能够沿途护送。可一转眼的功夫,刘先生已经不见了。 
  李先生只好乘坐摩托沿着刘先生的回家路线一路追赶,却发现其已经出了车祸,他连忙拨打120,但为时已晚。 
  事发后,刘先生的家人将包括李先生在内所有劝酒的同事一并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损失10万元。对此,李先生觉得很无奈,自己已经竭尽全力劝阻,还专门派人跟着沿途保护,怎么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法院认为,李先生召集参加聚会的同事均属自愿,目的也是基于友好,但作为宴会的主办方,对在就餐过程中过量饮酒可能发生的危险应该合理预见,并采取控制措施。据此判决李先生承担刘先生损失5%的赔偿,而其它劝酒者也分别补偿了2%或3%。 
  审判人员想借此提醒市民,作为宴席的主人,应该采取控制措施。客人一旦醉酒,更应当及时通知其家属接送,不能放任其自由行动。
本报记者 张焜 通讯员 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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