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小的信号灯,短短四个月内坏了两次。一次近一个月没修理,一次大半个月没修理。本来用来疏导交通的信号灯无奈地自我“休假”,相关部门也未给出明确的解释,到底谁应该为信号灯的损坏买单? 4月13日,本报《红灯一直亮着,它累不累》的文章报道后,信号灯得到了及时的修理,难道只有经过媒体的监督报道后才开始行动,相关部门的做法是否有些滞后?在一个车流量、人流量较大的路口,小小的信号灯能起到疏导交通的重大作用,也是促使行人遵守交通规则,降低出行危险的重要标志,而信号灯隔三差五的损坏,每次损坏又会持续较长的时间,这让它失去了本来的作用,完全成为了装饰品。修理难度较大、技术达不到不能作为信号灯频繁、长时间损坏的借口。也许管理的混乱和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才是真正的原因。 希望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小小的信号灯反思自己的行为,真正的为民办事,干好自己分内的事。不要让“为人民服务”成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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