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扒山社区的徐女士在医院顺产一名女孩,还没办理出院手续就从计生部门领取了一份计生“大红包”——500元的孕产妇住院分娩补贴。徐女士高兴的说:这是区计生局给俺女儿的见面礼。 从5月下旬开始,全区共有671名像徐女士一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的育龄妇女领取了这项补贴。据了解,近年来黄岛区财政拨款近1000万元用于保障孕产妇住院分娩利益导向政策顺利实施,截至目前全区约有1.8万育龄妇女受益。 一是享受计划生育专项分娩补贴。2012年,黄岛区人口计生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出台《黄岛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育龄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方案》,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育龄妇女住院分娩实施补助,对具有黄岛区户籍的育龄妇女或婚嫁到黄岛区但尚未落户的育龄妇女以及在本区连续居住并接受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年以上、具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的流入育龄妇女均享受计划生育专项分娩补助500元。经费由市、区、街三级财政承担,全年预计补助300余万元。截至目前已有671名妇女领取住院分娩补助共计33.55万元。 二是享受农村孕产妇分娩补贴。2009年,黄岛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生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出台《黄岛区农村妇女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方案》,对全区农村户籍妇女实施住院分娩补助优惠政策,农村户籍孕产妇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的住院费用减免500元,如不足500元按实际数额减免。补助经费由区、街两级财政承担。截至目前共有5300人领取补助,补助金额达到265万元。 三是享受黄岛区特有的孕期保健及分娩补贴。早在2008年,黄岛区政府就研究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晚婚晚育育龄夫妇,持有关原始费用收据及社区居委会开具的晚婚晚育证明到就诊的定点医院给予一次性报销孕期保健费200元;农村合法生育家庭住院分娩补助费400元,经费也是由区、街两级财政承担。截至目前共有5300人受益,补助金额达到320余万元。 (高鹏 李阿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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