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8月19日讯(记者 王鹏 通讯员 李腾) 刘某自制吊车吊臂砸死人,法院判决后外逃7年躲避执行,近期潜回家盖新房被拘留,为避免个人刑事责任,交上92000元执行款。 近日,一位瘫痪在床的老人从宁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收到92000元执行款。近日,宁阳县人民法院将一起“老赖”欠债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2005年2月,范某帮刘某操作自制吊车时被吊臂砸倒在地,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刘某在支付死者医疗费和部分丧葬费用后,拒绝支付其他费用。死者范某家人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刘某不履行赔偿义务,携带家人外逃,家中只剩几间破房。执行法官查询发现刘某没有银行存款,春节、农忙季节在其家中蹲守都没发现刘某行踪。 范某死后,家庭失去唯一的经济支柱,妻子改嫁他人后,家中只有瘫痪在床的老人和孩子。转眼间七年过去,刘某觉得“风声”过去,潜回家盖新房。执行法官将正在家盖房打地基的刘某控制,并依据拒不报告财产的情节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刘某认为法院拘留最多也不过15天,对办案人员的劝导置之不理,被拘留十日后未履行分文义务,想“赖”过去。法院根据刘某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与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完善相关手续,将刘某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起诉。眼看法院动“真格”,刘某赶紧全部履行执行款项,交上92000元执行款,避免个人的刑事责任,也使死者范某家属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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