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8月19日讯(记者 林丹丹) 8月20日12时起,从事张网、刺网作业的渔船,持增殖对虾特许捕捞许可证和标志旗,可以回捕增殖对虾,威海共有1779艘渔船可出海捕虾。 威海市渔政部门工作人员说,根据省渔业厅规定,在我省对虾增殖保护区内张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8月20日12时-10月31日,拖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9月1日12时-10月31日。 捕捞增殖对虾的各种网具,其网目内径不得小于54毫米;渔船的主机功率为136千瓦及其以下,从事捕捞增殖对虾渔船的作业类型须与捕捞许可证核定类型相符,拖网、张网不得与其他作业类型兼作。 渔政部门承诺,将对生产渔船持证情况将进行严格检查,加大对拖网渔船的管控力度,严防其违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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