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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处聘百名出租车义务监督员
  • 2012年08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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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0日讯(记者 柳斌) 为规范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经营行为,提高出租汽车文明服务能力,烟台市运管处面向社会聘请100名出租汽车行业义务监督员,目前报名已经开始,报名时间截止到8月25日17:30。 
  据了解,本次聘任程序采取市民自愿报名;按职业分类抽取义务监督员人选;市运管处审定,颁发义务监督员证;向社会公布的方式。义务监督员聘期1年。任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监督员履行职责情况解聘、续聘。 
  聘任条件要求必须年满18周岁,了解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和管理的基本情况。 
  当选义务监督员后,负责对烟台市区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文明服务和规范化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并进行登记、举报,倡导出租汽车司机文明安全驾驶,弘扬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咨询电话:624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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