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光·福园楼盘位于凤凰湖公园南岸,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65万余平方米,居住户数3330户……然而近日,有不少读者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万光·福园未施工就卖房,怀疑开发商的预售属于违法行为。 调查: 销控表显示 “团购”很成功 近日,在某事业单位供职的刘洪(化名)听到了一个“好消息”,位于莱山区的万光·福园项目要在单位组织团购,价位比周围的楼盘便宜2000元/平方米。对于正打算买房的刘宏来说,绝对是个好机会,刘宏立马报了名。据刘宏介绍,不少同事都参与了这次团购,两室或者三室的,一栋楼很快被抢空了。 在一份名为“万光·福园团购运动方案”及“价格表上”的文件上记者看到,刘宏所在单位团购的房子为高层,均价在5500元/平方米。并且针对户型购买要求做出一些详细的说明。按照开发商的要求,选房后三周内交总房款30%,剩余20%房款在10月27—30号前交清,一次性付款优惠100元/平方米,定金转为车位、小棚定金。 记者来到万光·福园临时售楼处所在地“万光府前花园销售中心”,销售中心的2#和13#两栋楼的销控表上密密麻麻贴满的红色标识,说明团购非常成功。当记者表示想参与团购时,销售人员说:“不单独接受个人团购,我们现在只针对单位团购。”但随后,销售人员又拿了几张宣传单给记者,说:“留个电话吧,如果有房子的话再通知你”。 现场: 地基还没挖 何来预售资格 据了解,万光·福园这个项目涉及旧村改造,何时能动工,存在太多变数。当记者问及何时开始动工时,销售人员立刻回答:“项目下个月动工”。 项目既然还没有动工,那么,显然开发商不具备取得预售证的资格,而对于未取得预售证就敢售楼,“价格便宜”似乎成了开发商答复购房者“最佳”理由。从售楼处出来,记者来到万光·福园的项目地块,这里并没有任何将要动工的迹象,还是一片葱绿的果园和整片的村庄。 部门态度: 无预售证售楼 属严重违规 20日下午,记者就万光·福园这一问题,咨询了烟台市莱山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称万光·福园确未取得预售证,若万光·福园未开工、未取得预售楼就对外销售,此行为严重违规。 烟台市莱山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说,开发商只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对外销售房源。针对万光·福园的问题,他们将严格查处,若属实将强制开发商退房款。 业内观点: 无证预售 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记者调查发现,烟台也曾发生过以单位团购形式购买住宅的未成功案例,交了团购款一拖好几年,至今楼市改好了,因为土地等五证问题迟迟不能交付,购房者损失很大。 烟台房地产一业内人士认为,地产开发方这种行为,可能是有资金压力,想提前回笼资金,才不得不在项目还未建时,以低价团购方式出售。而购房者贪图便宜,往往忽略了其中的风险。“工程能不能完工,户型会不会变,小区规划会不会变,变了咋办?这些可能都会存在,风险太大了”。 □相关链接 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中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房地产经营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十三条分别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