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房了,咋就成了外地人?》追踪报道: |
村委开会决定不给房历史遗留问题伤了村民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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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8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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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0日讯(记者 赵松刚)本报19日在C05版刊登《分房了,咋就成了外地人?》报道后,20日,当地的村委书记回应,未给贾入民分房是经过村内的村委和村民开会决定的结果,根据当时的一份协议,贾入民只能享受每平方优惠50元的权利。 坊子区凤凰街办西白羊埠村村委书记邓书记说,贾入民不能享受“城中村”改造中分房子的待遇,是村委和村民开会的决定。邓书记告诉记者,贾入民迁到村内,是因为孩子上学问题,所以把户口挪到西白羊埠村,在迁过来时并没有签订相关的协议,所以给他分房没有依据。 根据当时一份1999年10月9日的一份村内两委会议记录,贾入民“享受一户买楼权,每口人享受36平方米,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每平方优惠50元。”邓书记称,村内开会时,正是根据这份记录,做出不给贾入民分房的决定,而只给他“每平方优惠50元”的决定。 对此,贾入民向记者解释,在当时的会议记录中有这段话。但是,“这是指当年村里建了一个楼,给村民定价,村里人买楼一口人优惠了5000元,也就给我一口人一平方优惠50元,算起来100个平方也是5000元,不是说现在村子改造时给我的政策。” 贾入民称,记录中的内容,不可能是对将来的事情进行预估,也没法和今天的情况相提并论。所以村里做出的这个说明,根本没有说服力,“当时村里的人买楼房都要交钱,不是分房子。可是现在是分房了,不要钱,凭什么还按这个来要我的钱?” 对贾入民的情况,邓书记告诉记者,从贾入民反映情况到现在,村里的领导已经换了,贾入民的问题也已经成为了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如果给贾入民和其他村民一样的待遇,“还得经过村里村委和村民开会决定,我一个人说了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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