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0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徐振凯) 90后小伙范某曾因盗窃罪入狱9个月,结果刑满释放没多久,就再次伙同另外4人组团来青实施盗窃,两个月内偷得6万余元财物。近日,法院判决范某有期徒刑13年,其余4人另案处理。 2010年,90后广东小伙范某因盗窃罪被判入狱9个月。结果刑满释放后,范某非但没有悔改,反而总结起前一次被捕的教训和经验,策划再次盗窃。去年7月,范某纠集姜某等另外4名老乡,当他提出“组团盗窃”的想法时,立即得到了姜某等4人的赞成。 7月,范某等5人从广东分两批来到青岛,专门实施盗窃。经过事先踩点之后,当月15日,5人便一同驱车来到崂山区某小区。下车后,5人约定好盗窃后集结地点后,就分头到事先选定的住户家中,撬开窗户入户,疯狂实施盗窃。得手后,5人回到集结点再统一乘车离开。回到宾馆后,范某等人将所有的赃物集中到一起,再进行统一的分赃。近两个月的时间里,他们3次用相同的手段先后在两个小区里盗窃,共偷得现金39600元,苹果电脑1台、金条1根、手机、首饰等若干,总价值6万余元。 正当范某等人暗自庆幸组团盗窃实践成功,憧憬着很快就能发财的时候,警方就在他租住的民房里将他抓获。落网后,范某对于组团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审理认为,范某曾因盗窃罪获刑,两次盗窃时间相隔不足5年,属于累犯,且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近日,范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万元,不得假释,其余4人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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