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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短信满天飞,源头治理很关键
  • 2012年08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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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国栋

  安了电话买了手机,确实给生活带来极大方便。然而,任何发明创造都是一把“双刃剑”,近几年来,无聊电话,手机上出现的垃圾短信,已成为广大用户“心中的痛”、“心中的堵”。
  铃声响起,笔者听到对方说,某法院给你的传票已到期限,赶快去领,问到哪里领?对方答说在龙头路某号。其实,原址已是高层建筑的龙庭居小区,在哪里找这某法院,况且笔者也没有犯过什么事,也没有什么民事纠纷,何来传票?还有一次,接到区号为025(南京)的电话,问笔者是否订过某种报纸,是否是退休人员……原来是推销药品的。这些只是笔者接到的众多垃圾电话中的一部分,手机的短信可谓五花八门,让人啼笑皆非。
  笔者纳闷,除了某通信公司业务范围内的短信业务外,对方是如何知道手机用户的个人信息的呢?只有一种解释,即发送信息、打电话的部门或个人,是用了不法手段获取的,是为一方的利益(宣传、推销甚至诈骗)服务的。这些信息、电话,一是使用户产生误解、错觉乃至恐惧,二是骚扰了正常生活和工作,增加了用户的忧虑和负担,这些个人信息的“泄密者”就是垃圾电话和短信的源头。
  众所周知,个人信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少数“泄密者”为了某种利益,不管用什么方式提供、转让、出卖,都是不道德、非法的。如果不治理这种“泄密者”,各种垃圾信息、电话,就会像割不完的韭菜一样,割了一茬还有一茬,没完没了。
  从社会层面上讲,某些掌握公民信息的部门或单位,应加强法律意识,在本业务范围内为用户保密,万万不可当成获利的工具和资源。这些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应学法、知法、用法,提高员工的法律观念,不能因有限的经济收益毁了一部分员工、一个部门、一种行业。再从垃圾信息电话的发送方来说,现今社会诚信是主流,守法是底线,损人利己者必定以损人开始以害己告终。
  频频的垃圾信息、电话,早已受到社会的批评、谴责,民众也是甚为反感和头疼。惩恶扬善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已成众矢之的“泄密者”和垃圾短信、电话的发送者,如不改弦更张,最终难逃脱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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