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雅华
2012年8月20日,《中国国土资源报》报道说,国家税务总局方面和湖南、湖北制定了新房产税细则,将对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税,且计价标准从购买价改为市场价。这意味着大批存量房将不得不每年缴税,房价将受到沉重打击。 此前,8月13日,《经济参考报》也报道了这样一条新闻:《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文中说:在国务院督察组完成16省(市)房地产调控督察后,对于房地产调控后续政策出台的呼声越来越大。据悉,在既有房产税试点向新增住房交易征税的基础上,近日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从而为开展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提供技术储备。 所以,不要对这项中国楼市杀伤力最大的房产税新政心存侥幸。 让我们接着看中国房地产的形势:7月份,中国70个大中城市的平均房价环比上涨0.14%,是在下降八个月之后连续第二个月走高。房地产销售正在回暖,7月份销售面积较上年同期增长14%,为2011年底以来的首次增长。此种形势必将加快中央实施房产税新政的速度。我们回过头去看去年的房产税试点,其最大的缺陷是不对存量房征收,其结果使该收的税基仅为实收的0.01%。而今年不同了,那么,到底该不该对存量房征税? 让我们对开征房产税的评价,先从最基本的概念开始:房产税是个什么税?全世界所给出的通用的定义是:房产税是一种富人税。几乎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都设有这个税种,并且是国家税种中最重要的、比重非常之大的税种。在发达国家,房产税在国家税收中所占比重普遍超过了50%。房产税是国外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占地方财政收入的70%左右,几乎是国家税收的命脉所系。而去年中国房地产税的收入一年仅为23亿元,对于去年近10万亿元的中国税收来说几乎为零。 房产税的功能首先是均贫富,因为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在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国家,对于仅有一套自住房的人都是免税的,或是先收后退的。其次是平抑房价,打击房产投机。无论是重庆还是上海两个不同版本的房产税征收,因为均不对存量房征税,既不能平抑房价,又难以起到打击房产投机的作用。对于均贫富,不过是隔靴搔痒。 也就是说,在政策划定的时间节点之前所购房产,不管你有十套还是八套,一律免征房产税,仅对时间节点之后所购房产超过所需部分征收房产税。对存量房不征税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首先是因为房地产的价值量巨大,所以对房屋和土地的课税,体现的是税收公平原则。财产税是对社会财富存量的课税,这是房产税最重要的、最基本的特征,对存量房不征税是对房产税的颠覆和亵渎。 今后的中国,对于多套房的拥有者来说,养房的费用将超过买房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