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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填3份发票险些损失14万 |
税务部门积极协调,企业税款成功抵扣 | |
- 2012年08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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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刘红杰 通讯员 李同学 左鹏飞) 近日济南某公司的张会计在填写申报表时,一时疏忽,少填了3份发票,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经过槐荫国税局协调银行及其他相关的业务部门,成功抵扣相关税款,挽回了纳税人损失。 今年7月征期的最后一天,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在济南市槐荫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响起。原来,几天前,济南某公司的张会计在填写申报表时,一时疏忽,把已经认证用来抵扣下月税款的4份进项80万元的发票少填了3份,导致下月有近14万的税款不能抵扣。张会计哭着说:“要是这14万元的税款找不回来,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赔不起啊!” 但是,税款已经入库,要修改申报数据,槐荫国税局相关人员没有这样的权限,必须请示上级主管部门,经过批准后还得协调银行及其他相关的业务部门处理。工作人员经请示济南市国税局,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及时为纳税人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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