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1日讯(记者 李楠楠) 记者获悉,开发区从即日起将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包括开发区医院、下辖三处街道办事处医院以及区内五家民营医院。 今后,在开发区参加区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参加区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三无”病人(无姓名、无住址、无陪人),以及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患者均可享受此项服务。 在“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中,纳入医保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交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疗机构签订一张协议书,相关证件则交医疗机构保管,待患者出院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取走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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