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等收入者可获医疗救助
开发区困难开发区困难居民医疗救助范围扩容,九成户籍人口可享新政
  • 2012年08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8月21日讯(记者 潘旭业 通讯员 孙广波) 21日,记者从青岛开发区民政局获悉,日前,开发区进一步拓宽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范围,中等收入家庭首次被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据了解,从今年7月开始,开发区民政局对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了调整。除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外,中等及以下收入家庭成员也被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此前,只有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且当年符合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三个目录范围内的自负医疗费用可享全额救助。
  根据规定,中等及以下收入家庭(不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患7种大病住院费用救助比例,为个人自负医疗费的80%,救助标准与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相同,最高救助额提高到5万元。同时,将城市“三无”(无子女、无收入、无依靠)老人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这两类特殊群体实行全额医疗救助,其住院期间的陪床护理费用按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人每年发放日常用药补助1000元,城市“三无”老人和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身体不能自理需特殊护理的,每月发放护理费800元。
  据开发区民政局副局长薛源介绍,医疗救助制度将中等及以下收入家庭成员纳入救助范围后,开发区户籍人口的90%将可享受这一政策。该制度启动实施一个多月来,已有132人次获得医疗救助66万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