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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样品车为啥就缩短保修期 |
经协调,消费者可免费更换车零部件并获6个月保修 | |
- 2012年08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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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8月21日讯(记者 林丹丹 通讯员 肖文波) 荣成石岛的王先生购买了一辆电动车,保修卡标注保修期为6个月,结果使用电动车2个月时出现故障需维修。20日找到经销商却被告知保修期仅为1个月,不能修理。这让王先生很恼火。 今年6月中旬,荣成一家电动车商行“打折促销反现”,石岛张家村的王先生花费2500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车。正常使用2个月后,电动车突然“罢工”。经维修师傅修理后,得知是发动机出现故障,需更换发动机。于是,王先生带着保修卡和发票于20日找到销售商,要求免费维修或更换新机。不料却遭到经销商的拒绝,理由是王先生购买的电动车是样品车,是“打折促销返现”活动的特定商品。按照厂家活动出台的新规,不能按照正常三包期维修,保修期仅为1个月。电动车已超过保修期,若想维修需支付维修费用900元。 对于经销商的做法,王先生很生气。于是王先生当日投诉到石岛消协,要求更换全新电动车。 消协工作人员调查说,王先生反映的电动车质量及维修过程,事实确凿清楚,可是未被通知商品是“样品机”一事,双方存在争议。经销商称活动时宣传板上已对情况做了明确标注,并提供了宣传板照片,同时经销商也提供了厂家关于活动的样品保修期新规。 经销商称自己完全是按生产厂家规定处理,消协工作人员则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合同、通知中含有前款所列内容无效,经销商应该按照原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最终,经销商为王先生更换损坏的部件,承诺在6个月的保修期内为王先生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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