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根据《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5月1日起,小饭桌实行登记制度。可是几个多月过去了,芝罘区170余家小饭桌中没有一家办下证来,可是家长学生的需求还在,小饭桌也只能在尴尬中迎开学。(本报8月22日B03版报道) 学校门口小饭桌的存在,解决了不少家长无法照顾孩子的后顾之忧,也让离家远的孩子有了一个休息之处,因此得到了学生家长的欢迎。但与此同时,很多家长也对小饭桌饭菜的卫生和健康状况感到担忧。因此烟台市贯彻《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启用《餐饮服务备案证》制度,让小饭桌走上正规之路值得肯定。 可是,不管是家长,政府管理部门还是小饭桌的经营者,很快就发现了其中的问题。因为小饭桌经营场所面积的规定,几乎没有小饭桌能达到。上级部门的规定,说到底也是为了孩子好,而烟台市按照这个规定去执行,当然也没有什么错。 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在孩子们的需要和小饭桌经营者之间达成利益平衡,小饭桌提供安全、卫生、健康饭菜的同时,也让经营者有利可图,能够维持一定的利润。如果对《暂行办法》生搬硬套,那么多数小饭桌只能关门歇业,结果市场倒是彻底“干净”了,但孩子们吃饭的地方也没有了。 如何在加强对小饭桌监管的同时,又不会妨碍他们的经营,这是对管理部门工作智慧的考验。其实对于很多学生家长来说,他们最关注的是小饭桌的食品安全,而不是经营场所的面积大小,有关部门与其在经营场所面积上计较,倒不如把主要精力放在对小饭桌食品安全的监管上。在这方面,全国很多地方做出了很好的示范,值得借鉴。比如青岛实行摄像头实时监管,太原创办星级小饭桌,平阴县采用配餐方式,将加工好的午餐由专车统一配送到附近小学等。 笔者觉得,既然有需求,小饭桌就有存在的理由,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爱”,多一些人性化的关爱、关心和支持,从现实出发,让小饭桌合理存在,既能解决孩子的午餐问题,也让一些弱势群体有了饭碗,部门再把监管的重点放到饭菜质量是否卫生健康上,这样的小饭桌才是值得我们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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