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2日讯(通讯员 高坤 记者 苗华茂) 22日,记者从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市中心区2012年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预登记和复核工作日前结束,共有9339户家庭通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预登记和年度复核。另有389户家庭因“造假”被记入“黑名单”,五年内禁止再申请住房保障。 据介绍,自今年5月23日以来,住房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受理预登记家庭6543户、年度复核家庭3760户,经过街道办事处初审录入、区级审核、市级审批认定等各项规定的程序,目前已经全部结束。 经审核,符合预登记条件的家庭为5817户,通过年度复核的家庭为3522户。从8月23日起,市住房保障中心联合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这部分家庭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征询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8月29日结束。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家庭,将按规定登记入库,并给予申请相应住房保障或继续享受住房保障的资格。 符合条件家庭的具体名单和基本情况,市民可登录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www.ytjs.gov.cn)、烟台民政局网站(http://mzj.yantai.gov.cn)或到芝罘、莱山两区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和区住房和建设局、区民政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公示栏查询。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市住房保障中心:6615085、6615030;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6244732、6293032。其中,对公示家庭的基本信息和住房状况等有异议的,由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核实;对公示家庭收入状况有异议的,由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进行核实。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住房保障预登记和年度复核工作,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对申报家庭按户籍实行个人诚信申报和街道初审、区级审核、市级认定。同时,烟台市研发启用了新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和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两大信息系统采取联网申报、电子比对,确保申报家庭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经各级审核,共有964户家庭因不符合条件、资料不齐、主动放弃等原因而被退回或取消资格,其中查出有389户家庭存在虚报、瞒报问题被记入“黑名单”,5年之内不得再申请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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