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芝罘区刑事案件全程录音录像
  • 2012年08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8月22日讯(通讯员 王宁 记者 侯文强) 21日,芝罘区《关于移交审查同步录音录像的工作办法(试行)》完成会签,芝罘区在全省率先提出刑事犯罪嫌疑人的审讯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此举将有效打击腐败、遏制刑讯逼供情况发生。 
  该工作办法规定,以后所有的刑事案件都要提供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同步录音录像。
  芝罘区在全省率先提出刑事犯罪嫌疑人的审讯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该办法的制定主要是为了适应即将实施的新刑诉法。据了解,新刑诉法将在明年1月1日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