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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区劳动人事纠纷仲裁和审理将统一标准
  • 2012年08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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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5日讯(记者 廖雯颖) 24日起,历下区法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三家联合,正式启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衔接机制,此举标志着历下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仲裁和审理将进一步规范并统一标准,今后劳动官司一打到底现象有望改变。
  据历下区法院副院长颜承奎介绍,由于仲裁和审判标准不一、尺度不同,劳动人事纠纷往往难以善了。历下法院民一庭庭长张海波表示,九成左右的劳动者会因不服仲裁到法院起诉,相当多的仲裁结果被法院改判,其中逾八成案件会上诉进入二审程序,还会导致上访、信访等后遗症,也就是说多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解决需要经过仲裁、一审、二审程序。
  今后历下区政法委、区法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组成专门领导小组,在法院和人社局设立两个办公室分驻,定时召开联席会议和工作例会,裁审开庭互听,对法律法规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问题共同评判认定,联动协作,在法院与仲裁机构之间开通一条“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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