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6日讯(记者 丛书莹)26日,记者从奎文区民政局获悉,奎文区2012年首批城市低保家庭医疗救助款已发放完毕,222户城市低保对象共领取救助金75万余元。 据介绍,每个低保家庭最高可领取救助金2万元,其中特别医疗救助20人,医疗救助金27万余元,普通医疗救助202人,医疗救助金48万余元。低保对象因病住院,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再按25%-50%不等比例给予救助。 奎文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一政策的实施,帮助困难家庭有效解决了看病难的问题。已领取低保家庭医疗救助款的王先生表示,以前有了大病,都不敢住院,因为花钱多,自己手上也没多少钱,就会一直拖着,现在看病或者住院时,自己花的钱少了,压力也小了,也敢去医院看病了。 据了解,低保家庭申请救助款时,申请人须持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诊断证明及费用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居委会提出医疗救助申请。居委会做好申请对象资格初审、评议和填报相关申请审批表格等工作。街道会做好申请对象的入户调查、资格审核、签署意见、协助提交有关材料等事务性工作。奎文区民政局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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