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6日讯(见习记者 刘振 通讯员 贾迎迎) “养不养老的是我自己的事儿,法律上管不着。”大儿子的话让禹城村民季先生非常寒心。季先生的五个子女因赡养老人产生了纠纷,无奈的季先生到禹城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据了解,季先生今年70岁,老伴68岁,生有三子两女。两年前,季先生因患脑血栓落后遗症而腿脚行走不便,后又旧病复发使得语言表达能力受阻,需常年吃药治疗。另外,老伴患有老年痴呆症,生活上不能自理。然而,除了二儿子和大女儿照顾季先生两口,其余两个儿子和小女儿既不照顾老人也不承担赡养费。 经禹城法援中心和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季先生的五个子女达成了赡养协议:三子两女每月轮流照顾两位老人,并承担期间的赡养费;季先生的医疗费用由五个子女共同分担。这是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采用“援调对接法”办理的一起典型的法律援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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