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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桥隧管线快缴技术资料 |
日照城建档案馆追缴2000年以来工程档案,关键资料缺失将受罚 | |
- 2012年08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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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6日讯(记者 李玉涛 通讯员 王恒) 26日,记者了解到,日照市城建档案馆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2000年以来已竣工工程但未移交档案资料追缴工作。不按规定移交竣工工程档案的,将被处罚。 据介绍,城建档案资料有着“城市规划建设活动信息库和参谋部”以及““城市变迁记录仪”之称。今年6月份,省住建厅就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竣工工程未接收入馆档案追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分阶段对2000年以来已经竣工交付使用但工程技术资料未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面追缴。 此次追缴工程档案,重点是涉及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的技术资料和影响公共安全的地下管线技术资料。特别是桥梁、堤坝、隧道、管线、道路、水厂、热源厂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学校、医院、车站、商场、银行、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青少年宫、宾馆酒店、大型办公楼和写字楼等公共建筑。 “目前我们已经基本摸清2000年以来发放施工许可、房屋确权登记工程的工程项目,下一步将采取告知催办、上门指导、技术服务等方式,责成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将工程技术资料按规定整理移交。”日照市城建档案馆一名工作人员说。 根据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2013年6月之前,向日照市城建档案馆整理移交已竣工交付使用但工程技术资料未入馆的竣工工程档案。 据介绍,对普通工业和民用建筑,拒绝移交涉及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的技术资料和关键资料缺失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对建设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对政府投资、以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形式组织建设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建筑,涉及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影响公共安全的技术资料缺失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视情况将施工单位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限制投标、资质降级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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