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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出台《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
人口超三千村居将设骨灰堂
  • 2012年08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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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8月26日讯(记者 张旋) 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枣庄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这一规定的出台,明确了公益性公墓的性质、建设及管理标准,将更大力度的实现惠民目标,让百姓“死得起”。
  据了解,公益性公墓是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的,为公民提供骨灰安葬或安放的非营利性墓地和骨灰存放设施。目前,枣庄市计划将在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居)规划建设一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面积控制在5亩(骨灰堂2亩)以内;人口在3000人以内的村(居)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该标准统一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同时严禁建造豪华墓穴。
  据枣庄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极大力度地实现惠民目标,与盈利性墓地有很大差别。26日,记者从枣庄市的几家盈利性墓地了解到,三平方的墓地最低价位也要在一万三千元左右,一般价位的墓地就要达到三平方米二至三万元左右,高价位的墓地更是要不止五六万。不少市民不得不计算,这墓地价格换算下来竟比房价还高出很多,直呼“死不起”。
  枣庄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益性公墓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惠民,倾向于多数经济困难的市民。公益性公墓收费价格由物价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按照非营利并兼顾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所有收取费用全部用于公墓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严禁挪作他用。同时,《办法》明确要求城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规划建设一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为城市驻地和辖区内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群体实行优惠减免政策。
  另外,据介绍,《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枣庄市创建森林城市的发展目标。“很多农村的村民在山上乱埋乱放,这对我们创建森林城市也是有影响的。但是不让百姓乱埋乱放就要提供给他们可埋可放的地方,所以出台了公益性公墓的管理办法,若公益性公墓建起来,价格公道,就可以有效的杜绝了乱埋乱放的现象。”枣庄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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