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茵茵帮您问
  • 2012年08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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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市中区沈女士:2011年11月,单位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基金,预产期在2013年1月,问生孩子的费用能否给报销。 
  济宁市医疗保险处生育基金科回复:只要单位连续一年以上缴纳了相关费用,就可以报销。生完孩子后,在医院报销住院费,然后到生育基金科领取生育津贴即可。  2、任城区唐口镇李先生问:实行农村养老保险一年了,为何把钱交给村委时没有任何收据,也没有养老保险证,是济宁市都这样,还是就我们这里这样? 
  济宁市农村养老保险处回复:目前,济宁市对全市范围内都没有硬性要求。全市有400多万参保人员,只要缴费,就能查到个人信息。如果有疑问,可以给乡镇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打电话查询。
  值班记者 岳茵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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