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7日讯(记者 张萍) 27日,记者从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山东省较大幅度提高了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日照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80元。 据了解,山东省从2007年至2011年,已经连续5次提高了失业保险金标准。此次标准提高从7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月680元,比原标准平均增加130元,总体增幅达到23.6%。具体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3档每人每月600元、550元、500元,分别提高到730元、680元、630元。日照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80元。 近年来,日照市不断加大失业保险工作力度,实现了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连年增长,基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同时,积极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作用,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失业人员再就业。截至6月底,日照市城镇登记失业1233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低于年度控制目标1.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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