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2年08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崔滨
在久居钢铁森林的城里人眼中,把灵动活泼的小松鼠放归自然,是一种对自己无法脱离樊笼的精神补偿,是在做善事;但对于我们所处的生态环境以及辛勤劳作的农民来说,这种盲目随意的放生,却不啻于一场生态灾难。(本报今日A06版) 在本报记者的调查采访中,因为部分市民的盲目放生,导致泰山上的松鼠已经泛滥成灾,不仅破坏了泰山的生物链条,而且严重威胁到了周边村民的果木种植。在大津口乡,当地农民种植的核桃因为鼠患严重减产,部分甚至绝产。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因盲目放生而导致的外来生物入侵灾害,现在正变得越来越多,在网上搜索关键词“放生”,很容易就能搜到多个放生小组且附有联系方式。他们自发收购野生动物,将其放归自然,甚至形成了一条诱捕野生动物——买卖——放生的商业链条。除了眼下发生在泰山上的鼠患引发核桃减产,今年3月份,发生在济南的“生态杀手”巴西龟入侵大明湖的事件,就着实让省城市民担心了一回。 事实上,对于放生,国家农业、渔业、林业部门均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约束引导,比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野外放生需经当地林业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农业部也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里明确规定,禁止放流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其中包括外来物种等。 尽管有这些法规,但放生多是一种个人行为,监管难度大。放生者希望通过放生为自己和家人祈福,但大自然有其自身的运行法则,在没有掌握相关生态科学知识,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盲目实施放生,不仅不能“以善因求善果”,甚至还会结下恶果,有违自己的初衷。因此,在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放生者更应加强自律,多了解哪些生物、哪些地方可以放生,这才是真正的关爱自然、保护动物,也才能真正达成自己的初衷。(作者为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