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家施工单位车辆带泥行驶被处罚
  • 2012年08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8月29日讯(记者 赵伟 通讯员 李国兵 陈雷华) 29日,记者从槐荫区城管执法局了解到,在近期检查过程中,由于轮胎带泥行驶,3家限期整改措施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分别被处以6000到8000元不等的罚款。
  槐荫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济南市文明指数测评以来,他们深入辖区十几家路面基础施工工地,对土方基础施工单位进出车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
  检查中,槐荫区城管执法局直属中队对存在轮胎带泥行驶的车辆,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对3家限期整改措施不到位的施工单位进行了处罚。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