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8月29日讯(记者 凌文秀 通讯员 李兴山 张红云) 新手机无法正常使用,要退货时销售方却说“包装已打开, 现在不能退货”。消协工作人员表示,经营者应当先退款再与厂家交涉,而不是让厂家认可就退款,不认可就不退款。 24日,莘县居民王某以499元的价格,从县城一家手机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当天晚上,王某发现来电话时手机振铃,却无法接听,手机触摸屏无反应,无法正常使用。第二天,他找到手机店要求退货,销售人员告诉说,要把手机返回厂家由厂家来确认,厂家认为有质量问题才能退款,再说手机包装已打开,现在不能退货。王某无奈之下,27日投诉到莘县消费者协会。 接到投诉后,莘县消协立即与手机销售者取得联系,进行调查。鉴于手机销售者认可手机死机无法打开一事,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应当先退款再与厂家交涉,而不是让厂家认可就退款,不认可就不退款。经消协调解,王某拿回了购买手机的499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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