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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家送错货,凭啥不让换 |
| 曹县一经销商宁退差额不换货;消协认为消费者有权拒绝强制交易 | |
- 2012年08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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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曹县8月29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孔海燕) 婚前购置嫁妆是当地风俗,由于商家疏忽送了一台不同型号的坏冰箱,消费者发现后,商家却称已经拆箱使用无法退换,8月25日,曹县工商局西城工商所成功调解这起电器投诉案,为消费者换回原来定要的冰箱。 李女士系曹县普连集镇人,今年4月份在曹县城区某电器销售店购买一款三开门品牌电冰箱,因经销商失误,冰箱错送成同系列另一型号型,因婚礼忙乱,当时李女士家人并没有发觉。直到今年7月份,经销商发现问题后,及时与李女士取得联系,并提出退还两台冰箱的差额300元了结此事,一家人这才知晓。 “我还是想换回最开始挑选的冰箱,况且这台冰箱还不制冷了,但是经销商却以已经拆箱使用无法退换为由拒绝。”李女士认为,经销商理应提供免费更换服务,这期间,李女士多次找到经销商要求退换都无果而终,最终经销商采取避而不谈的态度打起消耗战。 受理李女士的投诉后,曹县西城工商所负责人迅速指派两名工作人员赶到这家电器经营店展开调查,通过查验购货发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证实李女士所述属实,经销商确实因工作疏忽为李女士送错冰箱。两台冰箱虽同属鲜活魔方系列,但是耗电量、总有效容积、冰箱内设结构都有差异。 曹县西城工商所工作人员认为,因为销售方工作疏忽直接导致冰箱被送错,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为与付款时所标明的商品一致的冰箱,经销商应当承担相关责任,为消费者调换冰箱,不能强迫消费者选择退还差额来解决问题。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工商所工作人员对经销商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使电器经销商认识到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与付款时所标明的商品相一致的冰箱,并同意免费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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