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腾腾 四方区唐河路铁路桥下路面有多处坑洼,积水问题频发,市政及排水部门曾多次整修但未能根治。建管部门称,动工需铁路部门审批,手续很麻烦,目前他们的维修仅限于平复地表坑洼(本报8月29日B09版曾报道)。 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是这段路常修常补的真实写照。相关部门称维修多次但依然未能彻底根治。为什么类似的治理总是昙花一现,一直没能形成长效机制?笔者认为,透过坑洼不平的表象,一条条破败不堪的城市道路背后折射出道路从建设到维护的各个环节责任追查制度的欠缺。首先,超载超限的车辆在马路上肆虐暴露出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其次,道路遭到破坏以后,道路管理部门责任的相互重叠导致相关部门的工作落实不到位,常常为推卸责任而相互扯皮。而每次接到居民反映后的一番治理,往往只是注重一时的突击效果,这样的修补根本无法对已破损、下陷的路基进行彻底改造。 任何一个产品都有它的使用年限,道路也一样。一旦城市道路出现问题,相关部门就以协调不到位等理由作挡箭牌,这明显不是长久之策。与其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如果每条道路从建设到维护的各个环节都落实责任追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还会出现道路屡修屡坏、积水顽疾难除的情况吗?政府部门要做的是设身处地为市民利益着想,而不是草草修补了事,徒留下一地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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