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8月29日讯(记者 梁敏) 29日,记者从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9月1日起,12种复合药和48种医院自制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 29日,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将医院自制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的通知》和《关于将部分复合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的通知》。2012年9月1日起,阿仑膦酸钠维3D片和亚叶酸钙氯化钠注射液等12种符合要求的部分复合药及含药大输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结算时个人首先自付比例为30%。 川贝止咳合剂、复方川芎滴丸和活血急救丸等48种泰安各医院自制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结算时个人首先自付10%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是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更好满足参保群众就医需求,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药体制改革要求,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要求,支持泰安的中医药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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