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井盖旁堆沥青 骑车撞上骨折 |
| 当事人说没警示标志,公共事业管理局说没责任 | |
- 2012年08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魏女士痛苦地躺在病床上,左肩锁骨骨折。 本报记者 刘来 摄 |
|
本报泰安8月29日讯(记者 刘来) 8月20日晚,市民魏女士骑电动车经过灵山大街时,撞上一处井盖边的沥青堆,左肩锁骨、肩胛骨骨折。本来医院要求住院一个月,因为家庭困难,29日魏女士准备提前出院。 29日下午,泰安市中医二院病房内,38岁的魏女士躺在病床上,表情痛苦。魏女士的家人告诉记者,8月20日晚8点半左右,魏女士因感冒出门买药,骑着电动车经过灵山大街时,不小心撞上了井盖旁的沥青堆,重重摔在地上。“当时就没知觉了,醒来时已经在医院里了。”魏女士说,医生说她当场休克,是好心路人拨打报警电话。 魏女士的弟妹律女士说,20日晚接到南关派出所民警电话,才知道姐姐出事,赶紧和家人赶到医院。拍片检查后发现,姐姐左肩锁骨、肩胛骨骨折,脸上、腿上都有擦伤。22日,做了手术。 医生说,魏女士手术后需要在医院观察约1个月才能出院,一年后要进行第二次手术,取出安放的钢架。 魏女士说,和丈夫离婚后,独自一人带着10岁的女儿生活,收入微薄的她要负担孩子上学的费用和所有家用,经济条件比较差。住院9天,已经花费15000多元,多靠亲戚朋友资助。“医生说要住院观察1个月左右,但是经济条件实在不允许,准备和医生商量,提前出院。” “井盖旁边没任何警示标志,确实非常危险。”魏女士和家人认为井盖责任方应该承担责任。“我们找到公共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到南关派出所核实情况后,到医院门口和我们沟通。”律女士说,对方说不是他们的责任,直接就走了。 泰安市公共事业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听说了魏女士的事,但具体情况需要向领导汇报后再答复,并称当天给记者回复。截至29日21时,记者未接到回复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