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9日讯(见习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李贵友 张静) 记者从淄川区人社局获悉,据《2012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经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共有35人录用为淄川区公务员。 据了解,35名公务员中,其中区直机关7人,乡镇机关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8人,新录用公务员将于九月走上工作岗位。 此次新招录的公务员,有20人将充实到淄川区乡镇机关,自2012年9月3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根据要求会及时办理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