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0日讯(记者 秦国玲 通讯员 赵建伟)30日,昌乐县举行2012年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发放仪式,按照每生每学期800元标准,为87名城乡低保困难家庭学生和孤残学生发放了“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助学券持有者,新学期开学后可持“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入学,抵顶等额学费。 为帮助城乡低保等困难家庭学生和孤残学生顺利完成高中教育,从2012年开始,昌乐县对全县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孤残学生实施高中免费教育,向城乡困难家庭学生和孤残学生发放“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今年上半年该县共有121名学生享受到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政策,共免除学费9.68万元。下半年,从7月份开始共收到学生申请89份,经县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共同审核确认,共有87名学生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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